| 控烟专家认为,吸烟是个人的选择,与公务无关。国家不应为公务人员的吸烟消费埋单。公务活动的场所吸烟,违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务员在大庭广众之下,旁若无人地吸烟、敬烟、赠烟,吸不完打包处理等诸多不端行为,有损政府和公务员个人形象。 控烟专家进一步指出,公款消费烟草,是一种“权力消费”,由于高档卷烟价格昂贵,公务员接受烟草馈赠已成为中国特有的烟草贿赂。 据介绍,中共中央有关部门曾在2006年、2008年分别发布或发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章文件,但从中并未查到公款消费烟草相关规定。对此,控烟专家建议,鉴于目前烟草腐败的严重性,还没有一个强制性的法律、文件去约束公务员公款烟草消费,因此有必要单独制定《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规定》。 控烟专家认为,室内公共场所烟雾缭绕严重影响国家的文明形象。《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公共场所禁烟有明确要求。此外,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目标。因此,中国严峻的控烟形势需要法律的支持。[详情] | | |
| 其实对于大字体效果,早在去年(2011年)就有很多专家提出质疑,认为力度不够。有些专家甚至觉得烟草专卖局在做戏。提名都认为这次调整的幅度离公众的需求还有很长的距离。 一面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一面默许烟草广告。有的烟草企业还以“助学”为名利用希望工程打烟草广告。“烟草助你成才”,以烟草冠名的希望小学达17所之多就是佐证。禁烟的难度可想而知。 有专家认为,烟草专卖局调整警示语字体大小是非常滑稽的一件事。作为烟草利益的共同体之一,烟草专卖局的调整是缺少说服力的。因为,在利益分配时,人们相信一个常识:利益回避原则。人们更相信第三方分配更接近公平。 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经5周年。我国承诺今年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但是从各地禁烟现实来看,“禁烟令”并没有很好落实。除了执法人员与执法力度不够以外,也与烟草消费大环境有关。烟草包装的警示作用有限,要真正履行控烟承诺,关键要打破烟草利益坚冰。[详情] | | |
|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吸烟人群逾3亿,另有约7.4亿不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换言之,几乎所有中国人都是吸烟的受害者,而其中不少人定然就此失去生命。 当然,中国烟草关乎不少人的就业问题,也跟一些人的乌纱帽密切相关,而对国家的财税贡献很大,但是,这些比中华儿女的生命安全更为重要吗? 其实,“吸烟者”让“不吸烟者”遭受二手烟的危害,不仅不道德,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是的,中国烟草行业已经把“减害降焦”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力推,而宣称低焦卷烟、中草药卷烟的“减害”效果。但事实上正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北京协和医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教授、“控烟斗士”杨功焕所讲,那就是“误导公众,这根本是个骗局。” 何况,实事求是地讲,烟草还是激发贪污腐败的重要因子,而且是造成大气污染等问题的元凶之一。[详情] | | |
| 公安等执法部门有望加入控烟;到戒烟门诊戒烟或可享医保报销;公共卫生间拟划入禁烟区……这是近日发布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分析报告透露出的信息。5月26日,北京百余名志愿者在人流密集的公园及商业区举行控烟宣传:“被吸烟,我不干!” 随着5月31日第25个世界无烟日的临近,控烟话题再次被推到公众面前。今年无烟日的主题为“警惕烟草业干扰控烟”。中国控烟之路还有多长?又该怎么走下去? “目前全国性公共场所禁烟法规空白,地方性法规可操作性不强。”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表示,地方控烟立法存在很多问题,如法律效力等级过低,抽象规定与口号宣传较多等。出现违规吸烟时“谁来管”是一个重要问题。 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认为,管理体制问题是控烟的最主要障碍:“现在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实行的是一个班子、两块牌子,使政府监管难以到位。”[详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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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烟草说拜拜 | |  各级卫生部门要带头控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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