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3-06-09 23:08: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013-06-08 15:2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 《征兵工作条例》
    2013-06-08 15:3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2013-06-07 23:29:16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具有同样情况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予以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013-06-07 23:29:16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2013-06-07 23:29:16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2013-06-07 23:29:16

    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2013-06-07 23:29: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2013-06-07 23:29:16
    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保障国防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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